团体赛的选手单独设一个个人奖励奖项还是头一回见到。挺新鲜。
团体赛选手个人成绩奖励通常规定为,可以同时参与名次奖的争夺。即参加团体赛的个人有两次获奖的机会,一个是团体奖本身,另一个是赛会的整体个人名次奖。在兰马这里,又为团体奖的选手单独设了一个个人奖励,则意味着,参加团体赛的选手有三次获奖的机会:团体奖、团体赛个人名次奖、总名次奖或中国籍选手奖。
兰马赛事规程是将基本规程《2018兰州马拉松竞赛规程》和《2018兰州马拉松赛百团挑战赛竞赛规程》分开写的,可理解为各不相干。尽管基本规程中有“如中国籍运动员同时获得多项奖励,则只奖励最高奖项,不重复奖励。”一句,但这里指的是基本规程中的总名次奖和中国籍选手名次奖而言的,并不涉及团体赛的奖项。
另一个有趣的事是,团体赛的个人奖励的名次是男女混排的(总名次奖可是男女分开奖励的哦)。关键性的一句话是“女子选手成绩减15分钟排列名次”。如果说在团体排名时,女子选手的成绩不一定能进入团体排名成绩的话,而在团体赛的个人名次混排中,女子选手的成绩是一定要进入团体赛的个人总排名了。
这个男女混合排名,因为有了“15分钟”的规定,显然比那些没有“15分钟”规定的混合排名要相对合理得多了。如儋州马拉松的团体赛排名,就是用男女选手本身的成绩死磕、累加的成绩进行排名,没有什么“15分钟”之类的规定,这显然对女选手不公平。
15分钟,是个粗放的规定。这么粗放的规定,不是男选手占便宜,女选手吃亏,就是女选手占到便宜,男选手吃亏。这就是又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了。